徐殷律师发表时间:2020-04-15 18:25
基本信息: 徐殷,女,198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2012年从事律师职业,专职律师,现系湖南吾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第五届长沙市律师代表。
工作经验: 1、顾问单位: 曾任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湖南青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株洲高新电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成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顾问律师,现担任养天和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参与公司日常法律事务及法律纠纷的处理。 2、项目处理: (1)参与湖南省成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花明国际幸福城项目的处理,协调项目承包方与发包方、施工企业的纠纷,出席承包方重大会议,为承包方提供法律意见、撰写法律文书; (2)参与湖南省德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胜广场项目的处理,包括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项目盘活等事务; (3)参与湖南水总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收购后遗留问题的处理,包括收购合同的履行、股权转让款的收回等; (4)参与三一重工内蒙片区数十亿债权债务的清收,主要负责与债务人的谈判,商定和解方案并签署相关协议。等等。 3、案件办理: (1)办理湖南路桥集团广深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集团诉讼,湖南路桥集团与李春和、肖志成、胡世德等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谢超诉江西中金公司、娄底锦隆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办理湖南省德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衡阳先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沙意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股东之间的资格确认纠纷、股东权益纠纷、公司决议纠纷等; (3)办理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夏建满、罗振京、刘湘军,以及株洲电力勘测设计科研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案等; (4)办理长沙市天心区安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长沙市雨花区尤努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公司,以及廖真、张晓波、黄满才、方杰等个人借款合同纠纷案; (5)办理长沙电业局刑事自诉喻国强侵占案,担任喻国强的辩护人,该案最终驳回长沙电业局对喻国强的起诉。办理邱兴隆刑事自诉喻国强诽谤案,担任喻国强的辩护人,该案一审判决喻国强构成诽谤罪,二审发回重审,现在一审审理中。 (6)办理长沙柒拾年置业顾问有限公司诉娄底市锦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为委托人收回合同款一千余万元。
专业领域: 建设工程、股权纠纷、劳动争议、借款合同纠纷等。 |